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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3.按照《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湖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设区市城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与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经省级委托,取得检测资格。出台限行措施,对高污染车辆实行区域限行。禁止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外地车辆转入。
  4.加强放射源管理,督促放射源使用单位储源室报警装置与当地公安“110”联网。
  5.配合做好矿山企业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加强对国省道沿线运输车辆环境污染管理。
  6.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有关任务。

  市交通局
  1.大力推进公路绿化工程及国省道边坡复绿工程建设;完成国省道边坡复绿工程8万平方米、绿化更新完善20公里,完成航道绿化工程4.7万平方米。加大绿化养护力度,确保建设成果。
  2.高度重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交通应急处置机制及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设施设备,加大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和处置力度。
  3.负责进沪营运机动车管理工作。2010年3月起,提高进入上海市旅游车辆的排放标准,进入世博核心区的营运车辆须取得国家机动车绿色标志。
  4.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案》,加强机动车维修机构监督管理;开展营运车辆污染治理工作;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汽油运输车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任务,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
  5.配合做好矿山企业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加强对高速、国省道沿线运输车辆环境污染管理,做好粉尘治理、垃圾收集和绿化带保洁工作。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深化油水分离、垃圾上岸处置工作,开展生活污水上岸集中处置工作。
  6.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有关任务。

  市旅游局
  1.积极推广旅游景区创A工作。开展景区复核工作,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强化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维护良好的旅游生态环境,确保全市95%以上的A 级旅游景区达到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加快旅游饭店设施设备升级,提高资源节约整体水平,创建省级“绿色饭店”2家。
  3.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开展省级生态旅游区创建工作,创建省级生态旅游区1个。进一步加强旅游生态化建设宣传,大力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及广大旅游者的绿色环保意识,使绿色旅游、生态旅游深入人心。
  4.配合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创建。

  市科技局
  1.把生态市建设科技工作融入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将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节能减排与健康安全三方面内容作为工作重点,促进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
  2.继续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术、高效节能技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绿色化工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的实施,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扩大示范试点面。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强污染控制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推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推广先进适用环保技术项目累计达到3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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