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1.扎实推进全市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实施河道清淤和农村河沟池塘疏浚整治,着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全年完成以清淤疏浚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河道河沟治理860公里,其中河道整治建设50公里,村庄河沟池塘疏浚60公里,河道清淤750公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累计达到4132公里。进一步加大河道保洁力度,河道保洁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全年累计落实河道长效保洁3000公里。开展南浔古镇内港治理。
2.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督管理,加强工程验收指导,探索开展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工作。
3.以“强塘固房”工程为中心,督促指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继续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平方公里。重点督促安吉县做好全国和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稳步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积极做好坡耕地、园地、经济林地坡面水系建设。
4.加强水资源保护节约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督促各县区及有关单位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设置和管理相关标志,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事故。全面推进地下水禁限采工作,完成承压地下水封井20口。
5.准确统计我市水资源量、降水量等,加强水域保护管理,维护水生态功能。对上一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下降率开展统计分析。
6.配合做好老虎潭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对矿山企业水土流失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行动。
7.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有关任务。
市林业局
1.全面启动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改造提升现有村庄绿化水平,推动村庄绿化向森林提升、向生态转型、向自然发展,创建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市级森林村庄10个、市级森林单位10个。深化绿色示范村创建,新增省级绿化示范村27个,市级绿化示范村30个以上。
2.大力推进森林生态建设,提高森林面积覆盖率,累计建成 102.9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全面完成4.75万亩重点防护林建设任务,森林蓄积量净增量累计18万立方米以上。巩固生态林建设成效,提高平原绿化水平和植被覆盖指数。
3.新增市、县中心城市绿化310万平方米,开展“送苗进村”活动,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检疫防治,大力推进无公害防治,完成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任务。
5.推进辖区内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6.加强对矿山企业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
1.加强道路交通噪声管理,继续实施“禁拖”、“禁鸣”工程,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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