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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4.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改善路网结构,提高道路服务水平,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市区交通噪声污染。
  5.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督促各县区及有关单位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设置和管理相关标志,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事故。
  6.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有关任务。

  市国土资源局
  1.落实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创建绿色矿山6座,累计达到32座以上。
  2.配合做好矿山企业整治巩固提升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全市矿山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一步巩固“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成果,确保2010年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90%。大于10毫米地面沉降减缓率达到20%。
  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切实做好采矿权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落实工作,规范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的收取、管理、使用及返还工作,全市征收率达到100%。
  4.做好辖区内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长兴地质剖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机构设立和人员落实。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联系,对上一年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综合指数开展统计分析。准确统计我市各类土地面积,提高我市生物丰度指数。
  5.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有关任务。

  市农业局
  1.完成沿太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实施畜禽养殖总量与区域控制制度,配合开展畜禽养殖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任务。指导德清县开展外荡珍珠养殖污染治理,指导吴兴区、南浔区开展龟鳖养殖污染治理。进一步抓好畜禽规模场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创建省级循环农业示范区3个。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80万亩(次),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30个、水产养殖无公害“双认证”数 8个、绿色食品论证数 10个。
  3.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4.8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有机商品肥推广使用量比上一年提高5.2%;新增沼气工程容积0.2万立方米;新建畜禽生态规模养殖小区3个,新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3个。
  4.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治理、水稻统防统治和节水、节地型设施农业,改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加强秸秆野外焚烧整治,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执法监管机制,2010年夏收和秋收季节严禁野外焚烧秸秆。
  5.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有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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