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4.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宣传任务。
市农办
1.协调做好农村各类规划的修编完善工作,明确各类乡镇和村庄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形成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一般基层村、特色自然村等“重点突出、梯次合理、特色鲜明、相互衔接”的农村规划体系。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完成村庄整治102个。
2.着手启动中心村培育工程,积极引导自然村及周边行政村的农村人口到中心村集聚。全面推进与农民生产生活相配套的交通、用电、供水、治污、服务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垃圾收集率达到8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率比上年度提高9%以上。
3.切实加强对“农家乐”环境治理工作的指导,规范管理,促进“农家乐”持续协调发展。
市信访局
1.建立重大环境信访综合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环境信访问题,不因工作不力而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
2.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有关信访问题提出处理对策和建议。
团市委
1.省级“保护母亲河号”、“保护母亲河监护站”优秀率达到75%以上。新审核确定市级“保护母亲河号”、“保护母亲河监护站”15个。
2.广泛开展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倡导实践“低碳生活”,开展碳补偿林建设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遏制气候变化的“低碳活动”。成立青少年低碳行动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会和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青少年生态环保活动长效机制。
3.加大服务力度,积极探索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和志愿者组织网络动员的新方式,继续培育和壮大青少年环保社团、环保志愿者队伍。通过教育培训、活动指导、项目扶持等方式,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
市妇联
1.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家庭”评比表彰活动。创建省级“绿色家庭”10户,累计达到30户以上;创建市级“绿色家庭”50户。发挥“绿色家庭”先行示范作用,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家庭环保志愿者在行动”活动,积极营造节能环保良好氛围。
2.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宣传活动,以提高家庭节能减排意识、普及家庭节能减排知识与技能、倡导家庭节能减排文化、指导家庭开展节能减排实践活动为重点,重塑低碳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
市发改委
1.完成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和改造年度任务。着力推动各县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争取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基地于年内全部启动并指导试点基地编制好实施方案。
2.按照《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湖州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对列入计划并实施的项目,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等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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