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湖委办通〔2010〕32号)
市直属有关单位:
《2010年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1日
2010年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
否决指标
一、由于工作失职渎职,发生与生态市建设有关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的,评为不合格。(合格否决指标)
二、有关生态市建设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和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评为不合格。(合格否决指标)
三、有关生态市建设工作被主要媒体曝光的,不能评为优秀。(优秀否决指标)
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无亮点,成效不明显的,不能评为优秀。(优秀否决指标)
共性指标
一、生态市建设相关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按要求参加各类相关会议,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题研究生态市建设相关工作,重视做好与生态市建设相关的工作。
三、加强对县区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考核。
四、结合部门实际,开展生态建设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1篇,反映部门工作成效和工作亮点。
个性指标
市委组织部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湖州生态市建设有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形势任务等,作为各级党校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在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生态环保讲座、设立教学专题,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
2.全面实施关于健全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
3.继续加强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环保科技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着力搭建生态环保科技人才发挥作用的平台。
市委宣传部
1.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宣传有关工作。报道生态市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进一步扩大我市生态建设工作在全国、全省的影响。
2.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传报道和主题宣传活动,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开辟生态市建设宣传专栏。根据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协调市级新闻媒体进一步关注生态市建设动态报道,不断拓展生态市建设新闻宣传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