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湖委办通〔2010〕35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湖州市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4日
湖州市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
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孙文友
对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总责。
二、马以
对全市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总责,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建设局
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人行
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
4.深化完善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
5.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事局
三、朱坤民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