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千金镇等7镇(乡)湖州市示范性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湖政发〔2010〕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湖州市示范性教育强镇活动的通知》(湖政发〔2003〕1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南浔区千金镇等7个镇(乡)第六批“湖州市示范性教育强镇”称号,名单如下:
南浔区千金镇
德清县雷甸镇、三合乡
长兴县小浦镇、水口乡
安吉县良朋镇、报福镇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乡镇,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市农村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全市各乡镇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