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管理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010年11月底前,各地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工作总结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回避、隐瞒问题,真实反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土地管理相关机制及制度。在违法用地的防范处置上,要重点围绕强化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土地管理责任为核心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在转而未供、闲置、低效利用、存量土地的处置上,要探索建立以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率等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利用评价考核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市土地管理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坚决彻底、精力上高度到位。各地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政府及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下半年重点工作来抓,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延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模式和作风,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集中开展活动宣传,抓好专项整治活动中的正反典型事例的宣传和曝光,以实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遵章守法,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四)严格纪律,强化督查。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地要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严禁出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市政府将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走过场、执法不公等不良现象,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湖州市土地管理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