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设施设备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以及露天矿山一面坡和伞檐开采专项技术改造,推进烟花爆竹企业重点部位监控报警系统建设、非煤矿山机械通风和中深孔爆破开采、尾矿库干堆;危险化学品阻隔防爆、可燃气体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监控、烟花爆竹高安全性药剂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逐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率60%以上;13类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到10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达标率20%、经营(批发)企业达标率100%;其他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80%以上。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推行企业安全承诺,健全完善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公告制度,有关部门、单位对“黑名单”企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其实施必要的制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援资源,整合全市抢险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市级及各县(区、管理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事故初期处置能力。按照企业组建、政府扶持、有偿服务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投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5.加快制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加快研究制定《贺州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贺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贺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贺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促进地方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体系建设。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5月30日前)。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组织发动,全面进行部署安排。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至11月中旬)。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的部署安排,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