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此表一式2份,用A4纸双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资格确认后1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1份存放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2.此页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工作情况小结不少于500字。
3.何种方式来珠海指:(1)单位调入;(2)军队转业安置;(3)个人自主创业择业。
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意见
| 承担工作项目
| |
完成情况及评价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档案管理部门核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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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指导)部门核实意见
主管(业务归口管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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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人社局核实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资格
确认
机关
确认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此页由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填写;
2.人事档案由我省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挂靠管理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栏加具核实意见,加盖公章。
3.资格确认机关确认意见栏,应明确加具同意或不同意确认什么专业什么资格。
附件2:
成建制划归珠海市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珠海单位人员
( )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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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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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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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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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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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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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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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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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在现
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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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确认
情况
|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评委会名称
| 评审通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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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个
人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情
况
自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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