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湖州市第六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湖州市第六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
(湖委办通〔2010〕67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教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命名德清公民道德教育馆等9个单位为第六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附后)。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拓展教育功能,不断丰富精神内涵,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独特的教育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7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