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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协会关于开展《中国公证》杂志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协会关于开展《中国公证》杂志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公协通[2011]12号)


新疆公证协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联络处、各地、州、市联络处,兵团联络处,各公证处:

  为检阅中国公证理论研究成果和水平,激发和褒奖社会各界作者对中国公证理论的研究热情,中国公证协会自2011年起,将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公证》杂志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一)论文范围:限定于评选年度内发表在《中国公证》杂志上的文章。

  (二)论文内容:限定于对公证制度和公证实务的理论研究,能反映公证行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理论研究性和学术创新性,并对进一步推进公证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写作要求:主题突出,论点明确,材料可靠,分析严密;论文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精炼。

  二、论文评选奖项

  评选奖项设置及数量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6篇。

  三、论文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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