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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湿地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丰富城市绿化树种,培育推广乡土树种,乡土树种占城市绿化树种的80%以上。建立健全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保护小区、种质资源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网络,实现野生动植物的有效保护。加强森林火灾、森林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严格依法治林,确保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的事件发生。
  (八)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创建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0个、林业观光园20个。每年组织大型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加强生态知识普及。创新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和尽责方式,加强纪念林基地建设,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开展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旅游节庆活动,增强广大市民植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对创建森林城市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形成市领导小组抓总、市级部门抓条、县区抓块,条块结合的组织体系。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制定专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形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目标管理、基础台账、督促检查等制度,层层落实创建任务。从2011年起,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纳入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四)创新机制,社会共建。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总体规划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绿化项目与其他城市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市、县区财政按照标准,及时落实重点绿化工程和创建活动经费。积极整合策划项目,全力争取国家和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运用市场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植树造林,参与国土绿化,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附件1
  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文友 马 以
  副组长:吴水霖 杨建新
  成 员:吕志良(市委)
  罗安生(市政府)
  黄文鑫(市政府)
  沈铭权(市委宣传部)
  周志方(市农办)
  石一婷(团市委)
  臧学萍(市妇联)
  徐 力(市科协)
  张卫平(市发改委)
  张向阳(市财政局)
  虞利民(市旅游局)
  闵山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根宝(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
  李世华(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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