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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2.创建实施阶段。开展森林城市现状调查,编制《湖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启动一批绿化重点工程。统筹城乡绿化,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努力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网络。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
  3.自查迎检阶段。及时跟踪督查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组织创建工作自查,迎接国家林业局核查验收,力争创建成功。
  三、主要任务
  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湖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实施八项工程:
  (一)湖州中心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加强城区森林建设。加大公共绿地建设力度,在旧城改造中留足一定比例的绿化空间;在新区建设中,按照森林城市标准组织实施。加快仁皇山公园、丘城遗址公园、梁希森林公园等重点绿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二是搞好城区主干道路绿化。提升滨湖大道、绕城外环线、凤凰路、太湖路等主要干道绿化水平,形成森林景观大道。三是开展“森林单位”创建。创建一批绿化氛围浓、绿化基础好、绿化层次高的单位和社区。同时,充分利用房屋、桥梁等发展立体绿化,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四是加强城区绿地养护管理。配齐专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巩固绿化造林成果。到2012年,创建森林单位50个以上,新增中心城市绿地24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
  (二)县级城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建成区绿化和环城绿化带建设。每个县级城区都建成一定数量、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公园、绿化精品大道等公共绿地,加强环县城绿化带及城区出入口绿化,整体提升县城绿化水平。到2012年,县级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
  (三)山区丘陵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四旁植树、山地增绿、矿山复绿等,提高森林质量,增加资源总量。到2012年,全市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104.3万亩,发展阔叶林5万亩、重点防护林10万亩,形成较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城市森林自然度达到0.5以上。
  (四)平原农田林网体系建设工程。以村、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以路、河、渠绿化为骨架,全面开展农田林网建设。到2012年,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五)绿色村庄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实施“送苗进村”活动,开展“绿化示范村”、“生态村”、“森林村庄”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经济型、景观型、园林型的特色绿化村。到2012年,全市30%以上的村庄绿化达到市级绿化示范村标准,新增市级以上森林村庄30个、生态村80个。
  (六)绿色通道体系建设工程。以贯穿我市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以及主要旅游景区公路为重点,建设与周边景观相协调的绿色林带。注重太湖、长湖申航道、东西苕溪等水体沿岸的自然生态保护,采用近自然水岸绿化模式,开展沿岸绿化,增加市民亲水空间。到2012年,公路、铁路、河流、骨干道路等绿化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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