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建立隐患排查举报和奖励制度,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把隐患排查治理与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安全执法、奖惩考核、评优选模、诚信分级等工作相结合,增强企业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性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作用,提高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制度,增强各地、各部门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四)坚持开展企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力度,拓展安全标准化创建的覆盖面,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以奖代补政策,提高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结合湖州实际,积极推进中小型企业的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工作标准和安全生产规范要求。
三、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一)加快化工产业布局实施和产业政策制定。通过制定实施化工产业布局和政策,调整、限制、淘汰落后工艺、企业。按照“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性企业进专业市场”的要求和“增量必须向化工区、专业市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在化工产业规划布局基础上,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通过逐步搬迁的方式调整城镇规划区域的化工企业,使非化工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性企业逐步向专业化工园区、专业市场集中。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项目投资主管、建设、环保以及安监等部门不予受理相关建设项目许可申请。
(二)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一步加强项目行政审批和管理,发改、工商、规划、建设、国土、安监、质监等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结合湖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要求,逐步淘汰高能耗、高危险产业,严把企业准入关口。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实行规模化生产,逐步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2011年要全部安装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从2012年起,未安装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的新办或换新证的企业一律停发或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011年1月1日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所有非煤矿山,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AQ)最低等级,否则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全市地下矿山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依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将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