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部:田径、游泳、举重、国际式摔跤、乒乓球、羽毛球、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排球、网球、定向运动、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等14项。
(二)大众体育部:门球、轮滑、跳绳、舞龙、排舞、拔河、幼儿基本体操、太极拳、健身气功、木兰扇等10项。
(三)行业系统部:篮球、乒乓球、足球、网球、围棋、象棋、桥牌、羽毛球、广播体操、游泳等10项。
四、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参赛资格按《湖州市第七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规定》(由市体育局另行发文)执行。
运动员参赛资格由各代表团的组织单位负责初审,运动会组委会负责终审。凡不符合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已参加比赛的一律取消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
五、参加办法
(一)青少年部、大众体育部,由各县区负责组织统一报名;行业系统部由各行业系统负责组织统一报名。
(二)各代表团报名参加比赛的人数,均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由市体育局另行发文)规定执行。
(三)各代表团应自备6×9市尺的单位旗一面,颜色不拘,旗杆由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准备,单位旗旗面文字统一规定为:“××县(区)”或“××体协(系统)”。
(四)凡资助市七运会行业系统部某个单项比赛的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组队参加行业系统部有关单项的比赛。
(五)青少年部各代表团必须全部参加所设14个项目,否则不计青少年部总团体名次。
(六)行业系统部各代表团必须参加所设10个项目中的6项以上(含6项),否则不计行业系统部总团体名次;大众体育部必须全部参加所设10个项目,否则不得参与大众体育部的最终评奖。
六、竞赛办法
(一)青少年部、大众体育部、行业系统部分别独立进行比赛。
(二)各部的比赛项目、组别和年龄规定由市体育局另行发文。
(三)各项目的比赛时间、办法及细则,均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单项规程与本规程总则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规程总则为准。
(四)担任单项比赛的裁判,均由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五)各项目的比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有关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和市七运会组委会就个别项目制订的特定规则。
七、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