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10〕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湖州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州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0〕37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障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湖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围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以社保卡为载体,建成面向全市城乡参保人员、技术标准统一、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全市及与全省社保卡的联网应用打下基础。湖州市社保卡建设的目标:2011年底前,完成社保卡系统建设,开始发放社保卡,在社会保障、金融支付等领域推广应用;2012年底前,基本建成与全省统一的社保卡发行和应用管理服务体系,促进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社保卡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全市统一审批、市县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在遵循国家、省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需要充实和完善技术指南,严格按照省、市统一标准组织建设和运行。
(二)技术先进,开放兼容。社保卡项目采用的技术要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各项业务需要,又预留未来应用拓展空间,项目建设应与现有业务系统做好衔接。
(三)资源共享,一卡通用。通过社保卡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对智能卡的需要,整合已有项目建设成果,拓展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
(四)统筹兼顾,确保安全。社保卡建设应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建设应用的积极性,突出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利用社保卡办理社会保障以及各类公共服务业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