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湖政发〔2011〕6号)
为进一步加快湖州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发展从一般加工向高端制造转变,从湖州制造向湖州创造转变,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集聚、集群发展转变,加快培育新能源等千亿产业,全面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
(一)建立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整合工业相关专项资金,建立“湖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工转资金)。市财政2011年安排工转资金总量1亿元以上,今后视财力情况每年适当增加。工转资金主要用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特色产业的发展;重点支持市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市重点工业功能区内工业企业发展。
二、推进大好高项目建设
(二)优先支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整机、关键核心部件等先进装备项目建设。对生产性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项目,投产后按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补助,最高限额200万元;对生产性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含)项目,投产后一次性补助300万元。
支持光伏、LED、非铅酸新型动力电池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对生产性设备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的LED、非铅酸新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项目,投产后按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补助,最高限额200万元;对生产性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含)项目,投产后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生产性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光伏项目(组件项目除外),投产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2亿元以上(含)项目,投产后一次性补助300万元。
支持工艺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废排放及能耗低于行业标准的医药及中间体、工业生物、生物试剂、现代中药及天然提取物、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项目建设。对生产性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项目,投产后按生产性设备投资的4%给予补助,最高限额200万元;对技术及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投产后一次性补助300万元。
对引领作用强、财政贡献大、生产性设备投资5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项目,投产后一事一议给予支持,最高可补助1000万元。
(三)加大对重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工艺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废排放及能耗低于行业标准的金属管道与不锈钢、特色纺织品、竹木地板项目建设。对生产性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投产后按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对生产性设备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投产后一次性补助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