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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湖州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2.切实巩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成果。根据中央和全省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五项治理”,巩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着力整治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三乱”问题。加强涉企收费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涉企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超越权限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擅自向企业收费。进一步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和考核工作,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中央和全省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五项治理”,巩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着力整治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三乱”问题。加强涉企收费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涉企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超越权限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擅自向企业收费。进一步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和考核工作,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3.切实巩固减轻基层负担工作的成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严格执行中央、省的政策规定,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严格执行中央、省的政策规定,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
  (四)抓好四项工作,有力提升纠风工作水平
  1.努力抓好“四项资金”监管工作。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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