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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妇女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第五节 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l.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10/10万以下,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

  4.确保妇女每两年享受一次免费妇科病检查,妇科病普查率城市和农村均达到90%以上。

  5.妇女肿瘤发病率得到控制,乳腺癌、宫颈癌筛查率超过80%、发病率降低。

  6.妇女艾滋病及病毒新发感染与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7.妇女精神疾病发生率、贫血患病率降低。

  8.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9.保障农村妇女、进城务工妇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障患“两癌”及大病的特困妇女、流动妇女得到医疗救助和享有保险补偿。

  10.城乡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国民体质测定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村居、社区普遍建有晨(晚)练健身点,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点5个以上。

  策略措施

  1.健全市、辖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妇产科、儿科以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门诊为补充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发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均达100%。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2.完善和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政府财政对妇幼保健经费的投入,足额安排妇幼保健机构所需科研经费、发展建设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加快妇幼保健适宜技术面向城乡基层的推广应用。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加强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4.降低剖宫产率。多渠道开展宣传、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加强围产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5.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启动“幸福家庭健康促进”系列项目,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生活质量。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6.加大妇科病查治力度。加强对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提高预防和治疗水平。加大预防和治疗妇女“两癌”专项资金投入,实施政府统筹、纳入医保。确保每两年一次妇科病查治经费落实、工作到位。对贫困的两癌、重症妇女患者给予补助或减免。

  7.强化妇女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妇女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社区妇女心理康复机构,加强心理知识宣传普及,开展妇女心理咨询、辅导和危机干预。

  8.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发展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妇女健身体育设施,鼓励引导妇女广泛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妇女的健康水平。

  9.开展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和禁毒知识的宣传。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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