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
6.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整合、优化各类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发展多样化妇女社区教育模式。
7.积极开展资助贫困女生的助学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助学机制,发挥社会慈善组织和个人的作用,深化各类社会助学活动。为困难妇女教育培训提供助学条件。
8.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促进妇女参与科技创新。依托科技成果评比、产学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培养妇女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节 妇女与文化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题材在文化出版和宣传教育中的占有率。
2.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社会知晓率。县(市、区)以上党校(行政学院)100%开设男女平等教育课程。市县党报及主流媒体办好内容健康的女性栏目或专题节目。
3.建立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坚决制止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文化的传播,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观念和行为。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开设妇女活动场所。
5.加强妇女的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和谐文化建设评比活动。
6.加强各类妇女文化队伍建设。扶持和完善妇女文体队伍、志愿者队伍。
7.加强“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道德模范和先进人物评比表彰活动,提高劳动模范、五一奖章、新长征突击手及各行业先进中的女性比例。
策略措施
1.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中推动生产更多的以妇女为题材,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产品。每年组织出版一批妇女题材的优秀出版物。
2.推动以促进性别平等和尊重妇女的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广告印刷等文化作品发展。
3.保障妇女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建立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全面实现“县有两馆、镇有一站、村有一家”的目标基础上,健全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4.保障妇女共享文化发展成果。采取政府购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方式,优先提供给妇女群众,开展面向妇女的公益性文化活动。
5.强化文化市场的性别监管和舆论监督。坚决打击、遏制淫秽出版物及色情演出活动,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损害女性形象、污辱女性人格的作品。遏制新闻传媒的不良传播对男女平等的负面效应。
6.加强针对妇女群众的和谐文化建设。组织妇女广泛参与各种文体活动,引导妇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7.开展先进性别文化研究、宣传和推广。市及有条件的辖市区主要媒体开办女性专栏,宣传先进性别文化和妇女发展成果,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国策的社会宣传。
8.组织评比、表彰、宣传各级各类先进女性典型。在评比先进典型中增加妇女的比重,扩大对优秀妇女典型的宣传。
9.丰富广大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妇女志愿者及各种文体组织的指导、引领。组织开展妇女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歌咏、读书、文艺演出、陈列展览、书画摄影比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