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政发〔2010〕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现将《贺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贺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2010-2014 年)
为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定》(桂发〔2010〕10 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14号)的精神,结合贺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10 个防治艾滋病专项工程,在提高防治保障能力、提高宣传教育广泛性及有效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防治、完善救治服务体系、健全关怀救助措施等五方面实现新突破。围绕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降低病死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的“两降一升”总体目标,到2014 年,新报告感染者年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病死率控制在3/100 人?年以下。
三、工作步骤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 年4-8 月,各牵头部门起草、印发各专项工程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全面启动攻坚工程。
第二阶段:2010 年6 月-2012 年6 月,全面实施攻坚工程。
第三阶段:2012 年7-8 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12 年9 月-2014 年12 月,深入实施攻坚工程。
第五阶段:2015 年1-2 月,进行终期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