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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一至四类的技师、高级技师论文答辩考期安排为:

批次

    报名时间

    答辩时间

    考核层次

   第一批

    2月21日-3月4日

    6月18-19日

    技师、高级技师

   第二批

    7月25日-8月12日

    12月17-18日

    技师、高级技师


  (三)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五、六类考期安排为:

批次

    报名时间

    考核日期

    考核层次

   每月第一批

  当月20日-次月5日

  每月11日起

  初、中、高

   每月第二批

  每月6日-16日

  每月21日起

  初、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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