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方便广大考生做好鉴定的准备工作,现将我市2011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分类
(一)社会化鉴定工种(见附件1)
(二)物流师模块化考核工种(见附件2)
(三)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及高级技师模块化工种(见附件3)
(四)行业特有工种(见附件4)
(五)深圳市计算机类鉴定工种(见附件5、附件6)
(六)公共实训与鉴定一体化(试考)考核工种(见附件7)
二、考期安排
(一)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一至四类的理论、实操考期安排为:
批 次
| 报名时间
| 考核日期
| 考核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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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2月14日-3月11日
| 3月26日-3月27日
|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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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4月11日-月29日
| 5月14日-15日
| 初、中、高、模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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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 5月30日-6月10日
| 6月25日-26日
|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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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 7月11日-9月9日
| 9月24日-25日
| 初、中、高、模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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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 9月26日-10月21日
| 11月5日-6日
|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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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
| 11月21日-12月9日
| 12月24日-25日
| 全日制学生专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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