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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方便广大考生做好鉴定的准备工作,现将我市2011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分类

  (一)社会化鉴定工种(见附件1)

  (二)物流师模块化考核工种(见附件2)

  (三)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及高级技师模块化工种(见附件3)

  (四)行业特有工种(见附件4)

  (五)深圳市计算机类鉴定工种(见附件5、附件6)

  (六)公共实训与鉴定一体化(试考)考核工种(见附件7)

  二、考期安排

  (一)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一至四类的理论、实操考期安排为:

批 次

    报名时间

    考核日期

    考核层次

 第一批

   2月14日-3月11日

  3月26日-3月27日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第二批

  4月11日-月29日

  5月14日-15日

    初、中、高、模块化

 第三批

   5月30日-6月10日

  6月25日-26日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第四批

   7月11日-9月9日

  9月24日-25日

    初、中、高、模块化

 第五批

  9月26日-10月21日

  11月5日-6日

   初、中、高、模块化、技师、高级技师

 第六批

  11月21日-12月9日

   12月24日-25日

   全日制学生专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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