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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按照各工种合格的被考评人员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排名前50%的被考评人员成绩可以作为有效成绩进行招调员工申报。

  考评成绩两个年度内有效。

  四、企业自行组织考评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区(含新区)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应对各自管辖企业自行组织考评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后按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不按程序要求组织考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次考试成绩;

  (二)对伪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企业自行组织考评资格。

  五、其他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定期对各区(含新区)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审核、指导的企业自行组织考评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2010年度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0〕7号)同时废止。

  附件: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成绩公布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企业自行组织招调员工考评成绩公布表

  年  月  日由     组织的2011年度招调员工考评已结束,现公布考评成绩,请保留5个工作日。如有投诉可直接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电话:12333

序号

工种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应知成绩

应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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