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职业能力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办〔2011〕18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社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24号)、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现状调查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6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工作安排,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在市、区开展全市技能人才专题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主要调查深圳技能人才数量、结构、职业(工种)分类、技能水平和行业分布等基本状况,企业和劳动者技能提升需求,现有的培训能力,培训投入。摸清基本情况,发现亟待破解的主要问题。为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3个配套文件、提出《
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修订意见、规范技能人才信息数据统计,建立起科学的可靠的统计指标体系打好基础。
二、调研方式和时间安排
调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4月25日前):书面调研阶段。请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导辖区内职业培训机构填写《深圳市职业培训办学机构现状调查问卷》;并请职业培训机构抽取不同工种、层次的培训学员填写《深圳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电子版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www.szhrss.gov.cn/)。按各区职业培训机构数量分配填表数量。请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于4月25日前收齐两种问卷,集中反馈给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第二阶段(5月10日前):调查走访阶段。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选择部分区人力资源部门和职业培训机构,请各区局主管领导、职业能力建设部门负责人、技能人才代表参加,就当前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职业培训需求、需市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等内容进行座谈。选取的单位和走访具体时间,届时将逐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