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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1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附件2:
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试点)
计划任务书

  示范(试点)名称
  承  担  单 位
  保  证  单 位
  管  理  单 位
  起  止  时 间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一一年五月



  填写说明

  1. 示范(试点)名称用“上海市×××标准化示范或试点”表述。其中×××用具体的试点内容填写。
  2. 承担单位指示范(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单位。
  3.参加单位指参与示范(试点)任务的单位。
  4. 保证单位指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5. 管理单位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6. 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市质监局一份、区(县)质监局一份、试点单位一份,参加单位视情增加份数。

一、示范(试点)单位简介及示范(试点)目的、内容、范围

 

 

 

 

 

 

 

 

 

 

 

 

 

 

 

 

 

 

 


二、示范(试点)目标和任务(标准体系建立与完善,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承担各级标委会工作、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产品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自主创新与标准结合、专利与标准融合以及结合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相关标准化工作等)

          

三、计划进度、年度目标(以三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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