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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第三批上海市节能和环保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附件2:
上海市节能和环保标准化示范试点
项目计划任务书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保 证 单 位:

  起 止 年 月: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一一年五月



  填写说明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起止时间应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项目的文件内容相一致。
  2.项目承担单位是指承担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3.保证单位是指主管部门或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在示范(试点)期间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4.管理单位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示范(试点)项目进行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和推动,并对项目组织实施验收。
  5.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份、项目保证单位一份、项目承担单位一份。有参加单位的视情增加份数。

一、项目承担单位概况及标准化示范(试点)范围、内容 

 

 

 

 

 

 

 

 

 

 

 

二、示范(试点)工作目标

             

三、示范(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

                                    

四、计划进度、阶段目标和考核验收时间

       

五、经费来源及主要用途

      

六、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意见

    

承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参加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参加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六、保证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七、管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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