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1〕308号)
各有关委、办、局,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试点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和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共服务有效性,结合《2011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要求,在各单位自愿申报、有关主管部门、区(县)质量技监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确定2011年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共17项(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充分明确试点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于2011年6月30日前分别以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局标准化处。
二、各项目保证单位应根据计划任务书中所确定的进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检查和指导,保证试点项目的质量。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质量技监局报送当年示范项目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内容应包括:示范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示范效果、存在问题等;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示范内容、目标任务的年度安排、拟采取的配套措施等。
四、试点工作期间,我局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试点期满后,在项目承担单位自查评估的基础上,我局将根据计划任务书和标准化试点的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联系人:陈向平、倪旦红
联系电话:54262253、54262334
E-mail: xpchen@shzj.gov.cn,dhni@shzj.gov.cn
地 址:宜山路728号501室 邮 编:200233
附件:1.2011年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2.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计划任务书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