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 人
自 部 民
治 委、团
区、直 体
直 属 审
辖 机 批
市、构,意
国 总 见
务 公
院 司、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友
谊
奖
评
审
委
员
会
审
批
意
见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天 山 奖 申 请 表
聘请单位:
主管部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申报年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印
(本表可以复印)
填表说明
10.按规范填写本表,表中除聘请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等栏可用钢笔填写之外,其它一律不得手写。
11.申请表中必须按要求附盖聘请单位、主管部门的公章,两章齐全方为有效。
12.专家原名如因电脑字体无法打印,可按英文拼写打印,再手工填写专家原国籍文字。
13.“职务”是指专家在国外工作单位现任或曾任(指退休专家)的职务。
14.“专家类别”填写“科教文卫”、“经济技术”或“外国专家机构负责人”。
15.专家的国外联系地址、原单位及国内聘请单位信息应内容齐全、详细准确。
16.“专家受聘期间从事的工作”是指担任的实职、顾问、咨询、讲学等。
17. “专家贡献”部分字数应控制在500字以内。内容应充实具体,所提供的数据应准确可靠。
18.本表一式15份及电子文档请于当年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专家姓名
| 原文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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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译
名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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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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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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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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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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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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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华人
| 如果是,请注明出国年份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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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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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 国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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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掌握
的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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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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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联系地址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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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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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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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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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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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前工作单位
或国外派遣单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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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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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聘请单位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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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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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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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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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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