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各地区、各部门请在此日期前,将《友谊奖申请表》、《天山奖申请表》一式15份(包括电子版)、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和三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送到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四、评审办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5月中旬召集自治区外国专家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2011年自治区“友谊奖”和“天山奖”评审会,确定上报国家“友谊奖”候选专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获奖的外国专家。
五、评审结果通知
“友谊奖”和“天山奖”的评审结果,以正式通知为准。在申报和评选工作期间,各单位不得将有关情况告知候选外国专家。有关颁奖活动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自治区外专局 陈海歌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邮编:830011
电 话:0991-3689756
传 真:0991-3689923
电子邮箱:xjwzj_3689756@sina.com
附件:1.“友谊奖”申请表
2. “天山奖”申请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友 谊 奖 申 请 表
聘请单位:
主管部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申报年度:
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
(本表可以复印)
填表说明
1.按规范填写本表,表中除聘请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省级单位意见等三栏可用钢笔填写之外,其它一律不得手写。
2.申请表中必须按要求附盖聘请单位、主管部门的公章,两章齐全方为有效。
3.专家原名如因电脑字体无法打印,可按英文拼写打印,再手工填写专家原国籍文字。
4.“职务”是指专家在国外工作单位现任或曾任(指退休专家)的职务。
5.“专家类别”填写“科教文卫”、“经济技术”或“外国专家机构负责人”。
6.专家的国外联系地址、原单位及国内聘请单位信息应内容齐全、详细准确。
7.“专家受聘期间从事的工作”是指担任的实职、顾问、咨询、讲学等。
8. “专家贡献”部分字数应控制在500字以内。内容应充实具体,所提供的数据应准确可靠。
9.本表一式15份及电子文档请于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专家姓名
| 原文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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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译
名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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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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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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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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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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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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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华人
| 如果是,请注明出国年份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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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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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 国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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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掌握
的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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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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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联系地址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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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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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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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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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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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前工作单位
或国外派遣单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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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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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聘请单位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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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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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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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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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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