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人社办发〔2011〕3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1年度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1年度自治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1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狠抓落实;统筹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强立法,推动普法,强化行政复议,积极开展法律实施检查工作,当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
一、以就业和社会保险为立法重点,全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一)做好自治区确定的两个项目的立法工作,一是配合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好《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审修工作,力争年内出台;二是调研修订《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完成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规划。
(三)研究制定《
社会保险法》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并清理与《
社会保险法》不一致的政策规定。
(四)研究制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立法工作规定,规范立法行为和工作程序,形成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工作机制。
(五)继续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转来的政策法规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
二、以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规章制度为重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研究制定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
(七)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0〕13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新人社办发〔2010〕92号),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执法责任制考核和本厅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