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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0〕65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水平,推进非现场监督工作的开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5号)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监司函〔2010〕5号)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联网应用过程中遇有问题,可直接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和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刘其明 0991-3689730

  信息中心 裴 刚 0991-3689890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是国家“金保工程”一期建设的十大应用软件之一,通过该软件的联网应用,可以展现基金监督所需信息,预警提示疑点问题,实现电子信息的上下级交换,同时满足部、省、地、县四级基金监督机构开展本级监督和对下级监管的需要,是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重要工具和信息化工作平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5号)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监司函〔2010〕5号)要求,自治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首批实施省份,为做好基金监管软件的联网应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部署方式

  自治区社保基金监管软件的安装部署采取“自治区全区集中部署”方式,基金监管软件直接安装在自治区省端服务器,各地、州、县(市)不再安装部署独立的基金监管软件,各地可通过业务专网直接使用省级应用系统。

  二、工作内容和实现目标

  1.制定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实施方案,部署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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