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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2.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取得突出成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认知度。

  3.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机制体制创新和环境营造方面对本地区、本系统农业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农业和农村科技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以上者。

  三、推荐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具有代表性、社会公认度高的先进典型。

  (二)各市科技、农办、人事等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含所辖县区)的推荐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各单位的推荐工作。请各市、各部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推荐人员,超额上报不予受理。

  (三)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经初选,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四)各地各部门对确定推荐的候选人,需报送《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推荐表》或《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0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邮箱地址:zhengrq@zjnu.cn。推荐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

  全省的评选活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省有关单位组成的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将在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推荐工作的基础上,评选提出“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经公示后报送省委、省政府批准。

  联系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郑荣泉 0571-87054033

  杨春民 0571-87054017

  叶翠萍 0571-87054026

  附件1.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推荐表(略)

  附件3.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者工作推荐表(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部门或地区

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

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

省科技系统(省、部属科研院所)

5

17

省教育系统(省、部属高等院校)

4

15

省农业厅(含所属单位)

1

4

省水利厅(含所属单位)

1

3

省林业厅(含所属单位)

1

3

省海洋与渔业局(含所属单位)

1

3

省气象局(含所属单位)

1

2

杭州市

1

7

宁波市  

1

6

温州市

1

6

嘉兴市

1

4

湖州市  

1

3

绍兴市

1

4

金华市  

1

5

台州市  

1

5

衢州市  

1

4

舟山市

1

3

丽水市

1

5

合计

2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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