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浙科发农〔2010〕22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农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与创新,大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省委、省政府将于2011年召开全省农业科学技术大会,同时表彰奖励一批在农业科研、推广和管理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现将有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人数和范围
表彰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人数不超过10名,表彰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100名。
(一)在农业(含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下同)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专家,表彰比例不低于60%;
(二)扎根农村第一线,长期服务农业生产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包括农业科技企业家,表彰比例30%左右;
(三)长期从事农业与农村科技管理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特别显著的优秀农业科技管理工作者,表彰比例不高于10%。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选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
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科学道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一)被推荐的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获得重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在2006年以后,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国际先进地位。
2.研究取得的科技成果,或引进消化再创新的技术已经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和转化,并取得了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被推荐的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获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生产应用价值,在同行业研究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