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全省农业科技大会交流材料的通知
(浙科发农〔2010〕24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决定明年上半年召开全省农业科学技术大会,总结交流“十一五”全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部署“十二五”全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为此,要求各有关单位报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交流材料,拟从报送材料中选择部分优秀材料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一、拟报送材料的单位及主要内容
(一)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提供“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方面的综合性材料,浙江工业大学提供“十一五”工业促进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方面的材料,浙江工商大学提供“十一五”水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与服务方面的材料,浙江科技学院提供“十一五”农产品生化制造科技创新与服务方面的材料,宁波大学提供“十一五”海洋渔业科技创新与服务方面的材料;中国水稻所、浙江省茶科院、中国林科院亚林所、浙江省农科院、浙江省林科院、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院所提供“十一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方面的综合性材料。
(二)市县(市、区)。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提供“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方面的综合性材料;每个地市选择1个典型县(市、区)、2个农业科技企业和1 个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供 “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方面的典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