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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重大科技专项专家咨询组对我省“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商请重大科技专项专家咨询组对我省“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函
(浙科函计〔2010〕118号)


各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

  2007年我省26个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成立以来,专家组各位专家在专项咨询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发挥各自的专业技术专长,在专项战略目标和任务确定、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论证、经费预算、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取得的成效,各专家组功不可没。目前“十一五”已近尾声,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专家咨询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和《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工作规程》规定,商请各专家组会同我厅各相关业务处对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对照各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规定的专项实施重点任务和目标,归纳总结专项实施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二)根据实施五年来重大、重点项目的安排和实施情况,从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以及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产业升级、节能减排、服务民生等方面的重大影响等角度,归纳总结重大专项实施取得的成效。对取得重大成效的成果,用具体案例进行说明。

  (三)结合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根据该专项技术发展趋势和方向,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专项专家组在以往调研、考察、检查论证的基础上,会同我厅各业务处,认真进行总结,于2011年1月7日前,提交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总结报告。报告篇幅请控制在5000字以内,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

  (二)根据各专项重大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优选3-5个典型案例,凝练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及影响,提供文字和图片,每个案例篇幅请控制在1000字以内,文字要求通俗易懂,重点突出。

  上述文字和电子档材料由专家组签字后报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一式两份。

  感谢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全体成员长期以来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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