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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2、人才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周密、可行,引进、培育人才数量、方式和实现途径是否明确可行。

  3、实现研发目标的可行性:

  (1)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的团队:重点评审是否有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发展较快、潜力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作为成果研发和转化基地,以往团队内有关各方是否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前期在成果产业化方面成效如何,未来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方面前景如何,拟开发的重大产品是否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2)在社会发展领域从事研发工作的团队:对于医学领域的团队,重点评审其研发的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是否能显著提高疾病的诊疗水平,是否能大面积推广,是否能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以及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如何;对于其它团队,重点评审其已有的技术发明和研究成果是否已在实践中应用,并有一定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今后的研究成果在社会发展具体领域推广应用的前景和可行性如何。

  4、配套支持情况:评审团队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团队的预期投入和支持力度如何,是否能够落实。

  四、评审原则

  1、优先支持以下团队:

  (1)由海外进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团队;

  (2)由海内外引进的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团队;

  (3)“产学研紧密合作”的团队;

  (4)“富有创新活力的青年人才团队”;

  (5)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现代生态(高效)农业以及未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领域的团队。

  2、对以下团队原则上不予推荐:
  (1)研发方向不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的;

  (2)团队带头人及首席科学家没有足够精力投入团队建设的;

  (3)所在单位没有明确承诺配套支持的。

  为了加大跨单位整合优质科技资源的力度,通过评审,鼓励和引导对专业相近、力量互补的团队进行整合。

  五、评审程序与方式

  1、听取团队实地考察组关于实地考察情况的汇报;

  2、逐个听取团队带头人的汇报后进行提问和答辩,其中每个团队的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凡是前期经过整合重组的团队,应按照整合后的情况进行汇报;汇报时应放映幻灯,幻灯格式应为powerpoint2003),提问及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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