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0〕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秀山自治县2010年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秀山自治县2010年开展查处取缔无照
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打击非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根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和《
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
《办法》和
《条例》为依据,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要内容,坚持开展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严厉查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准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县城及各乡镇所在地、校园周边地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等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业及其他须经许可审批的经营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0年11月21日-2010年11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相关部门要利用媒体、宣传车、横幅标语、召开专门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前置许可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