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切实保护著作权。县体文广新局要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市场的巡查力度。
3.切实保护专利权。县科委要会同县公安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络室,坚决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专利以及专利诈骗行为;会同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食品、医药领域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专利商品生产、销售等市场行为的监管。
4.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县农委以农业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建设为重点,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针对农资市场的实际,加大查处力度,执法重点延伸到村社农资连锁经营店,初步实现农资三级(县、乡镇、村社)全范围的立体监管;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加强联系,协同配合,对查出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案件依法处理,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和县科委、县经信委、县工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委,负责日常办公和相关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将专项行动与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有效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对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进行督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每周五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