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县工商局要加大对非法承接印制商标标识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商标印制台账,完善商标承接验证制度。
3.县经信委要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工作,引导企业加强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建设;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自查工作,重点排查生产原材料采购环节和产品设计过程是否存在采购“三无”产品、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县质监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和非法生产行为。
4.由县质监局牵头,会同县经信委、县工商局等部门,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生产窝点,突出“三重一大”,即:突出涉及安全的汽摩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突出上述产品的生产集中地、案件高发地、区域性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等重点区域;突出以假充真,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质量标识、地理标志,以及违反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等违法行为的重点问题;着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5.由县科委牵头,会同县经信委、县商委、县质监局等部门,在全县专利产品生产企业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建立严格的专利商品登记制度。
6.县农委要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用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7.县文体广新局牵头,会同县经信委、县科委、县财政局、县工商局等部门,以打击盗版软件和推进软件正版化为重点,组织开展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县文体广新局、县工商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全县软件出售场所进行一次整治;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县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切实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1.切实保护商标权。县工商局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着力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志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食品、药品、服装、手机、电子电器、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部件等领域发生的商标违法案件,加大商标监管执法力度,避免侵权物品流入市场;加强对农资市场商标监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市场为重点,加大对涉农商标,特别是种子、化肥、农药等商标的保护力度,坚决制止以商标侵权形式坑农害农行为;集中查处侵犯他人知名企业字号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案件,严厉查处涉及“三农”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特别要加大对“家电下乡”活动中生产销售假冒仿冒家电产品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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