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0〕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秀山自治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秀山自治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2010 年 11月至 2011 年 3 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促使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各种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得到有效衔接,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工作重点。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植物新品种权为重点内容,以产品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大型展会、货物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领域,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农业、工业设计为重点整治行业,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摩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加大主动查处和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具体分工
(一)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1.由县经信委牵头,会同县科委、县农委、县商委、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林业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和单位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产品的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将违法行为及时记载于信用档案,定期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不断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