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3月至4月)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对照《南通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自查统计表》和填表说明(附后)的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已有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需要购买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联络人的联络方法,并与自查统计表一并上报。自查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市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统计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对上报数据不实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市级机关各部门自查结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南通市版权局;各县(市)区政府将所属机关及其部门的自查结果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送南通市版权局。南通市版权局地址: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8楼,电话:85099558,传真:85099557,邮箱:huanghui10@126.con
。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需填报Excel电子表格(自查统计表的电子表格请到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网上下载)。
(二)招标采购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
要认真做好正版软件的采购工作。市级机关各部门所需的正版软件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统计结果和实际需求提出正版软件的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分析和采购建议,按照“统一预算、集中采购、分别配给”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市政府机关采购工作于2011年6月30日完成,县(市)、区政府机关采购工作于2011年7月30日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8月至9月)
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开展严格细致的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
三、落实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各县(市)、区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并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逐步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