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县已经组织各乡镇(管理区)和部门开展了相关工作,今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各乡镇(管理区)以及县安监、环保、水利、国土、交通、经贸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实施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危险区域和危险源台帐,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完善突发事件评估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乡镇(管理区)、各专项应急预案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一年一评估、重大突发事件一事一评估工作机制。年度评估包含全年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处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加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建议四个方面(格式参考附件4),并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应急办;重大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则应在事件处置完成后7天内上报。
(四)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制度。由于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各项应急演练工作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制约了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切实增强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乡镇(管理区)、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附件5)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计划和评估总结制度,保障应急演练经费。今年的应急演练计划(格式参照附件6)和评估总结请分别于今年6月11日、明年1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五)摸清应急资源的真实底数。为摸清我县应急资源的具体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可靠、准确依据,各专项应急预案主管部门要在全县开展应急资源普查,通过调查或核查建立台帐和数据库,摸清全县可动用的应急资源底数,掌握应急资源的布局,实现资源共享。各专项应急预案主管部门在今年10月29日前将本单位可动用的应急救援物资分类情况报县政府应急办(格式参照附件7)。
(六)加大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重点落实公共安全知识“进课本、进课堂、进考题”,提升广大青少年的基本素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编写、制作各类应急知识宣传图片、横幅和手册,不断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各乡镇(管理区)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管理区)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和有关单位、救援机构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时限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乡镇(管理区)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信息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各乡镇(管理区)要加强对值班人员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多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着力解决边远山区预警信息发布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全县的预警信息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