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北旧城改造指挥部负责的主要工作。
1.加快城南旧城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局、鹤溪镇。
2.完成环城东路、人民北路拓宽工程房屋拆迁工作。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局、鹤溪镇。
七、翁伟荣副县长负责的主要工作
――做好《滩坑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等级大提高、功能大完善、投资挑重担”的要求,切实推进公路项目建设。
――加强抓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和质量安全工作
――加快大均以上流域水电开发项目前期工作。
(一)北海库区开发管理处负责的主要工作。
1.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加强库区集镇、中心村和异地搬迁安置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库区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交通局,库区乡镇、管理区。
2.抓紧编制并认真实施《滩坑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行保水洁水渔业工程,积极扶持库区生态农业发展。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局,库区乡镇、管理区。。
3.继续加强库区水上运输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解决库区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库区乡镇、管理区。
(二)县交通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全力推进云景高速公路、52省道岚头岭至汇田大桥段改建、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丁埠头至大地公路改建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水上交通建设三大工程。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乡镇、管理区。
2.重点抓好56省道景宁段公路改建、庆景青公路大均至交溪口段公路改建等项目前期工作。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乡镇、管理区。
3.积极推进新农村公路建设,基本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全县等级公路通村率达到95%,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90%。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管理区。
4.启动客运交通服务中心建设。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
5.积极开展路面大中修及安保绿化工程。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三)滩坑移民指挥部、县移民办负责的主要工作。
继续大力推进滩坑水电站移民动迁安置工作,力争全面完成移民建房和搬迁工作。
配合单位:各部门,库区乡镇、管理区。
(四)县安监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全面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乡镇、管理区。
(五)县质监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深入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乡镇、管理区。
(六)县药监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继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四网”建设,杜绝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完成30家机关、敬老院、乡镇政府食堂规范和整治工作。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乡镇、管理区。
(七)大均电站前期办的主要工作。
完成《大均以上水电梯级开发项目方案调整专项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编制与审批工作。
配合单位:各部门,有关乡镇。
八、蓝小明副县长负责的主要工作
――继续按照“内优外拓、内外并重、错位发展、做大总量”的思路,加大工业投入,积极实施景宁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工程,努力构筑“一区一园多块”发展格局。
――加大工业投入,做实做精特色工业,提升工业发展水平。
――严格落实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积极创建绿色企业。
――大力培育发展来料加工业,实现加工费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