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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县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配合单位:人劳社保局、公安局、交通局、鹤溪镇。
  10.以“城靓路畅”为目标,继续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管理,着力推进县城绿化、美化、畅化进程。
  配合单位: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
  11.继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县城城北、城南、城西区块污水管网改造,有序推进中心镇、中心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配合单位:水利局,各乡镇、管理区。
  12.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
  配合单位: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司法局、公安局。
  (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扎实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继续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2.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推进土地开发,重点抓好建设用地复垦,强化项目用地保障。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各乡镇、管理区。
  3.完成城北区块征地工作,确保城北区块项目顺利实施建设。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旧城拆迁改造工作指挥部,鹤溪镇政府。
  4.加快“退二进三”政策落实,完成城北区块企业改变土地用途处理工作。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经贸局、县经济开发区。
  5.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即征即保。
  配合单位:县人劳社保局、财政局,有关乡镇、管理区。
  6.加快县城零星地块收储和出让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土地储备制度。依法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鹤溪镇政府。
  7.切实保障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加强土地报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到位。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8.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各乡镇、管理区。
  9.加强地质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九龙省级地质公园建设工作。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促进集约利用。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建设局、望东洋管理局,各乡镇、管理区。
  (三)县环保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2.按照上级下达任务,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工作,其中COD削减310吨,SO2削减20吨。
  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农办、县药监局、县农业局,各乡镇、管理区。
  3.深入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着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4.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县级生态村20个。
  配合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有关乡镇、管理区。
  5.加强饮用水源管理,完成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农办、县建设局,鹤溪镇、东坑镇,梅岐乡。
  6.加强市级重点行业整治,完成20家不锈钢企业整治工作。
  配合单位:县经贸局、有关乡镇。
  (四)县工商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做好工商12315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
  2.继续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
  配合单位:县经贸局,
  (五)外舍防护工程指挥部负责的主要工作。
  1.加快外舍新区道路网一期工程建设。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局、鹤溪镇、外舍管理区。
  2.完成外舍防护工程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审计局、县水利局、鹤溪镇、外舍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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