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运用财政杠杆加快推进市区科技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43号)
通州、崇川、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
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运用财政杠杆加快推进市区科技园区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5月3日
关于运用财政杠杆加快推进市区科技园区建设的意见
(市科技局、财政局 2011年3月)
为了积极引导和集成社会资源,加快形成一批水平高、质量优、专业化、特色化的科技园区,决定对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建设科技园区、开展科技招商、提升园区质量实施财政激励,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投资建设奖励
投资新建单处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含)、投资额在6000万元以上(含)、正式入驻高科技企业20家以上(含)的科技园区,对其管理服务单位奖励200万元;建筑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奖励30万元。最高奖励300万元。
二、关于招商奖励
年度新增入驻高科技企业20家、注册资金合计达3000万元的科技园区,奖励其管理服务单位50万元;每新增1家高科技企业再奖励3万元;入驻有5名以上(含)专职硕士或高级工程师创办的企业,或有获省“双创”人才资助或市“江海英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创办的企业,每家再奖励5万元;入驻院士(含与院士相当的外籍科学家、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团队创办的企业,或入驻实际投资额达2000万元的重大研发机构,每家再奖励10万元。
三、关于企业培育奖励
每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年上缴税收50万元以上且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6%以上的高科技企业,奖励园区管理服务单位5万元。每新增1家上市企业,奖励园区管理服务单位20万元。
四、关于提档升级奖励
被评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奖励园区管理服务单位50万元;被评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再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