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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南通市商贸流通经济发展考评办法的通知

  全市商贸流通经济发展考评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市国税局、南通地税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1:
  2011年度全市商贸流通业
  发展综合目标考核评分表

考评指标

分值

地          区

海安

如皋

如东

海门

启东

通州

崇川

港闸

市开发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

在2010年各自基数上净增25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

9

18%

18%

18%

18%

18%

17.5%

17.5%

17.5%

17.5%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5

涨幅控制在4%以内。

商贸流通税收总额

4

在2010年各自基数上净增5000万元。

商贸流通税收增幅

6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商贸项目当年投资额及建设进度

15

完成《2011年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中商贸项目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

城市菜市场和农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成数量

15

2

2

2

2

2

2

6

1

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村平均覆盖率

10

92%

92%

92%

92%

92%

92%

92%

92%

92%

特色街建设

10

1

1

1

1

1

1

2

1

1

重点工作任务

20

1.修改完善并出台县(市)、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5分);2.政府将社消零指标、限上企业增加数、限上企业销售增幅下达到各乡镇(街办),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每季有检查、有通报(5分);3.政府推进商务综合执法,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三落实(5分);4.按时认真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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