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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长信箱”来信答复考评机制的通知


  三、建立答复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大考评力度

  (一)明确考评内容。按照《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百分制考评实施办法,对各承办单位制度建设、办复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完善考评程序。各承办单位根据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按月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于次月5日前报市信访局;市信访局根据各单位办理情况,综合单位自评以及答复反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季度考评,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监察局、作风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市信访局季度考评情况对各承办单位进行年度总评。

  (三)强化考评奖惩。各承办单位要根据月度自评情况抓紧进行整改,并加强内部考核奖惩;季度考评结果通过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简报》等渠道进行通报;年度总评列入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并据此提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定表彰。考核未达标,或者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单位认真整改。

  附件:南通市“市长信箱”来信办理答复考评评分表

  2011年5月5日

  附件:
  南通市“市长信箱”来信办理答复考评评分表
  被考评单位:    

考评项目

分值

得评分

制度建设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办理制度,有相应的工作标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考核奖惩办法。

5

 

建立健全登记、送阅、交办、答复、归档等工作程序。

5

 

每天定时登录系统查询情况,确保交办信件在第一时间进入办理程序;切实加强对每一封来信的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办结。

5

 

办复质量

确保所有来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10

 

认真解决来信反映的实际问题。来信人正当合法的要求,能够解决但未能及时解决的,每次扣2分;虽暂时难以解决但可以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却未能列入计划解决的,每次扣1分;目前确实解决不了但未向来信人解释清楚、征得谅解的,每次扣1分。

30

 

答复格式不规范,或达不到“内容实事求是、表达清晰准确、用语文明规范”等方面要求的,每次扣2分。

10

 

来信人对办理答复反馈不满意的,酌情扣分。因办理答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不得分。办理工作或答复意见得到来信人表扬的(提供依据),每次加2分。

10

 

每季办理来信10件以上的单位按季总结并形成分析报告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未及时总结报送的每次扣1分;报送及时并被市政府办公室内刊刊发或被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次加2分。

10

 

工作作风

积极主动承办来信、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因工作作风问题致使群众重复来信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引发越级反映或群众信访,甚至引发网络舆情的,不得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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