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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编制管理,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推动各地实行定编定岗,岗位管理制度推进到位,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聘用合同签订率95%以上,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结合实际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

  5.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总体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下转的中央投资计划,落实配套资金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建成高水平的二级甲等医院,政府在每个建制乡镇办好1所卫生院,并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或3-5千人口建成一个村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符合省定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应设中医科、中药房。(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居民健康管理、医疗机构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安排30名社区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安排102名乡镇卫生院医生参加“务实进修”项目。按照省相关要求,完成对本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启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确保按时竣工并投入使用。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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